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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之一 ——“消防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讲座

2023-11-06

11月2日晚,浙江师范大学保卫处于25幢302教室开展“交通与消防安全主题讲座”,保卫处交通消防科科长段洪斌担任主讲人。

本次讲座一共分为消防与交通两个部分。在消防部分中,段洪斌主要围绕着寝室用电及电器提醒、实验室、灭火器使用教学三个方面展开介绍。在寝室用电中,学生寝室里应禁止使用未贴黄标的大功率电器、购买电器时要关注产品有无3C认证、不得购买使用劣质电器、离开寝室时及时断电、禁止私拉乱接、正确使用电器;在实验室中,学生在实验中途严禁离开实验室;在灭火器使用教学中,若发现冒烟或者火苗时保持冷静,应取出灭火器,提起灭火器的下手柄,拔掉保险销、握住软管,站在上风口,对准火焰根部扫射。火灾初期,取出灭火器初起火灾处置,火情难以控制时,应迅速向楼下空旷地带疏散撤离。无法撤离时,关紧门窗,用毛巾、床单、被罩等浸湿后封堵门缝,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在交通部分中,段洪斌老师通过提取若干个切实发生在校内的交通事故的监控录像片段,分别从以下九则内容提醒同学们:禁止撑伞骑行,撑伞骑行容易受重心位移影响,造成转向操作不稳,遮挡视线,酿成交通事故;共享电动车只允许一人骑行,禁止载人;校内学生电动车只能载一人,禁止载多人;骑行时禁止看手机、拉行李箱等;骑行时禁止逆向行驶;校外骑行禁止载人;校外骑行戴头盔;购买电动车须参加进校码预约登记,摇号选中后再购买电动车;在短暂的潮汐时间段时,行驶在公寓和食堂门口时,要仔细观察,减速慢行,注意避让,手中禁止持物、玩手机等。

段洪斌老师希望在座的每位同学能够转告更多的人这些安全教育知识,提醒同学们时刻遵守消防与交通安全知识,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

金坚真老师提醒大家,保持消防与交通安全的这根弦,树立安全意识,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创造和谐美丽的校园。

(编辑:张白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