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5月30日《浙江师范大学安全保卫部安全指导员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安全指导员 | 黄 婷 | 女 | 1992.12 |
马梦杰 | 女 | 2003.01 |
郑李璟 | 女 | 2003.01 |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3日到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师范大学安全保卫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9-82291520(安保部)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